台供地[2024]40020号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台州市规划道路二以西、海兴路以北0501-01
≤40米。同时,建(构)筑物总高需满足机场净空限高要求
1、该宗地为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符合《台州湾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台州湾新区工业等用地出让“标准地”实施办法(修订版)的通知》(台新发[2022]3号)以及《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要求,同时须符合其他环保法律法规和“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以及相关防护距离要求。该宗地产业类型及主要指标如下所示:家具制造业;固定资产投资强度≥337.5万元/亩;亩均税收≥30万元/亩;单位能耗增加值≥6.4万元/吨标煤;单位排放增加值≥14456万元/吨;亩均增加值≥85.4万元/亩;全员劳动生产率≥12.7万元/人·年;研发经费支出与主营收入之比≥3%。
2、建设项目规划条件详见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用地规划条件通知书台自然资规条号、台州市规划道路二以西、海兴路以北0501-01工业出让地块建设条件须知;
3、该宗地块为工业“标准地”出让,请竞买人详细阅读出让文本及附件材料。
二、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加(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如竞得人为台州湾新区外的,须在《成交确认书》签订后1个月内在台州湾新区内按有关规定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新公司或将原公司注册地址变更到台州湾新区。
《台州湾新区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指导意见》(台新办[2020]9号)中禁止类及不符合准入条件的限值类项目禁止准入,在台州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公示的“严重失信名单”企业及综合绩效评价为d类的企业不得参与竞拍。
竞得人在通过资格审查后,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与企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台州湾新区管委会与企业签订《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合同》。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竞买申请人须办理或持有有效的数字证书(ca认证),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平台(),填报相关信息,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参加该地块的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3.拍卖时间:拍卖起始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11:00
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系统记录到账时间为准,其余均以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平台时间为准。
1、本公告同时在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及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上公布。
2、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在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进行,竞买申请人需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具体办理流程详见交易平台提供的操作手册、操作指南。联合申请竞买的,联合竞买各方均须办理数字证书。数字证书有效期为一年。已持有数字证书的竞买申请人,无需重新办理;如数字证书过期的,需办理延期手续。
申请办理数字证书(ca认证)网址:
3、咨询电线)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台州湾新区分局,8885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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